| 我所是湖北地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曾被武汉市司法行政机关授予律师业务先进单位,武汉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定的第一批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全所分为四个大的部门,分别是主任办公室、业务部、财务室和人力资源办公室。其中业务部又分为民商事案件部、刑事案件部、非诉讼案件部三个部门,能够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服务。湖北森生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经过10余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建立起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制度,主要有《湖北森生律师事务所章程》、《执业监督守则》、《案件登记及收费制度》、《案件讨论制度》等。在日常工作当中严格按照这些制度进行管理,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